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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福利制度(公司福利制度)

发布时间:2023-12-07 13:58:03来源:网络
公司福利制度(公司福利制度)

第1条 总则

1.1 为规范公司福利管理制度,使福利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化,特修订此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2条 福利项目

2.1 公司有以下福利项目:社会保险、年终奖励、有薪假期、劳保福利、年资津贴、通讯津贴、夜班津贴、文娱活动、教育培训。

2.2 社会保险:凡公司员工均可办理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直接从工资中扣除代缴。

2.3 年终奖励:凡在当年12 月31日前为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的正式任用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全年综合考核成绩发放一定金额的年终奖励,具体的发放时间和方式等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总裁办会议决定另行文通知。发放标准为:

年终奖:当年最后一月所在岗位基位工资÷12×当年实际工作月

下列人员不得享受该年度的年终奖:

(1)为公司服务不足一年的;

(2)在年终奖发放之日前离职的;

(3)年度旷工累计达3次或有重大违纪行为的(指单次罚款超过¥100元的);

(4)当年缺勤60天以上(不包括有薪休假时间)或事假超过20天及以上的;

(5)停薪留职未上班的(停薪留职后又上班的其未上班日期按缺勤计,套用上条办理);

(6)年终考核不合格的。(管理人员销售业绩连续三个月没有达标且没有明确改善者)

2.4 有薪假期: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年法定的节假日共11 天。其中元旦1 天(1 月1 日)、春节3 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劳动节1 天(5 月1 日)、中秋(农历8月15日)、端午(农历5月5日)、清明1天和国庆节3天(10 月1日、2日、3 日)。

2.4.1 有薪年假

2.4.1.1 员工累计工龄1年以上10年以内可享受有薪年假5天;10年(含)至20年可享受有薪年假10天;20年(含)以上可享受15天。

2.4.1.2 有薪年假可留在业务不繁忙时由公司安排休假,原则上须一年一次性休完,特殊情况须经总部人力资源部批准。

2.4.1.3 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年休假,对职工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4.1.4 不得提前休有薪年假(即不得在本年度内休下年度的有薪年假),不能跨年度休有薪年假。

2.4.2.5 休有薪年假方法: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按《考勤制度》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

2.4.2.6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因特殊情况,请事假累计15天以上且公司按特别规定未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2.4.2.7有薪婚假

2.4.2.7.1 员工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含试用期)且办理结婚手续的(以三个月内的结婚证为准)可享受3天的有薪婚假,对于初婚为晚婚的员工再增加7天。

2.4.2.7.2 在本公司服务满两年结婚的员工,另给予¥500—1000元/人的红包礼金。

2.4.2.7.3 请婚假须提前15天请假。

2.4.2.7.4 休假后一周内结婚证到相应考勤管理人员备案。

2.4.2.8 带薪产假

2.4.2.8.1 在本公司服务一年以上的员工怀孕(属正当结婚的)分娩的(凭出生证或准生证)可享受有薪产假98天(其中产前15天)。晚婚或难产或早产或多胞胎增加15天。

2.4.2.8.1 公司满试用期的男员工,在妻子分娩时,可申请享受3 天陪产假,但事后须提供结婚证与出生证原件方可。陪产假须在妻子预产期一周内申请休假,逾期作废。

2.4.2.8.2 公司女员工在怀孕初期应向人力资源部报备,以利跟进其工作保护安排。

2.5 劳保福利: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给各在岗的员工配发相应的公司制服和相应的劳保用品。制服的使用年限:夏装以使用二年为标准,冬装以使用三年为标准;制服达到使用年限的,由公司统一申购、回收、发放。

2.6 年资津贴:凡为公司服务累计满一年及以上的所有员工,公司将根据员工为公司服务的年限,在员工月薪资中发放一定数额的服务年资津贴,以奖励一些忠诚于为公司服务的员工。

员工服务年资津贴发放标准

2.7 夜班津贴:各项目公司为下属工厂夜班且日全勤的员工提供¥20 元/人/班的夜班津贴。夜班指员工上班班次超过凌晨1:00及以后的班次。

2.8 文康活动:各项目公司可根据自身条件配置相关娱乐室、健身室、阅览室、球场等文康设施,供公司员工免费使用。

2.8.1 根据业务工作量,公司将不定期的组织举行篮球比赛、棋牌、拔河等比赛项目,根据情况对比赛项目设立奖项,作为公司文化与团队建设的一部分。

2.8.2 公司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地组织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的联谊交流(座谈、聚餐、旅游等)活动,以加强团队管理建设。

2.8.3 传统节日或国家法定的节假日或公司的庆典活动,公司将适当地组织娱乐活动、发给员工节日礼品或贺金,使大家拥有“家”的气氛与感受。礼品或贺金的标准为人均200元的标准,预算超过的,须报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与总裁核准。

2.8.4 公司可在每月或每季组织举行一次员工生日会,给当月(以身份证号码为准)过生日的同仁发放由公司领导签字的生日贺卡、精美的纪念品。公司给予员工生日活动经费,按每人¥200元的标准支出(含蛋糕、总裁签名贺卡、礼品等)。公司各单位的当月有其它文娱活动安排的,也可与生日会同时举行。

2.9 教育培训:培训员工是公司给予员工最大的福利,接受培训是员工的责任与义务。公司将免费培训员工岗位工作需要的各项工作技能,与提升员工综合素质的内容,并将培训考核与应用结果作为员工任用的主要标准。

2.9.1 公司鼓励和提倡员工在做好自身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自学考试、夜大、函大、电大等学历教育或技能培训,公司也将尽可能的根据员工自身的实际需要,开发和和提供更多的脱产、半脱产培训项目和机会,也强烈要求员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内训、外训课程,以有助于员工能力和素质的全面提高,从而让员工和公司一起进步和成长。

2.9.2 凡员工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上,经人力资源部同意后,自费学习并取得有效证书(非学历证书)的,学习内容适合现任岗位需求,能提高自己管理和专业技能水平的,公司报销其学费的70%。学习内容与现任岗位不匹配或暂时无岗位可调整的,公司报销其学费的30%。

2.9.3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安排对公司有足够忠诚度、职业素质好、有潜质的相关职务员工,由公司出资送外进修学习,费用由公司全部负担。凡参加公司安排外训的员工,须按规定在培训前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培训的具体规定请参见《培训管理制度》。

2.10 书刊订阅:公司各单位,可在每年12月中旬以部门为单位,由负责人根据需要提出有关专业报刊杂志的需求申请,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交总裁批准,由总部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订阅和管理工作。各单位可在每年的1月与7月,申请购买一批工作与学习书籍,费用为¥300元/批。公司所属书籍与杂志,由单位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号造册并管理,纳入资产管理范围。

第3条 附 则

3.1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其他制度与本制度冲突或矛盾的,以本制度规定为准。

3.2 本制度由人事部制订修,自 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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